新華社北京10月20日電(記者韓潔高立)財政部社會保障司20日對外消息稱,針對10月1日起中央再次提高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中央財政已專門下撥2014年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資金15.8億元。據介紹,此次下撥的15.8億元將用於提高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三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在鄉老複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人員(含參與鈾礦開采軍隊退役人員)、老烈士子女(含錯殺後被平反人員子女)、農村老退伍義務兵,以及老黨員(建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第602號令)有關規定,財政部和民政部已於近日聯合下發文件,規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殘疾軍人、城鎮“三屬”、“三紅”撫恤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分別提高20%;農村“三屬”撫恤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40%;在鄉老複員軍人定期定量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月人均提高10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人員和未享受撫恤補助的老黨員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月人均提高40元);老烈士子女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840元(月人均提高70元);農村老退伍義務兵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財政部統計顯示,2014年截至目前,中央財政共安排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資金309億元,惠及全國924萬優撫對象。  (原標題:中央財政專門補助15.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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